每当人们在谈论所谓的“社会科学”时,总会下意识地将其当作一门完全独立的学科来看待。但事实却并非如此,那么社会科学究竟是什么呢?我们可以尝试用一个非常简单方法来找出答案,暨看看大学教育系统是如何设定社会科学范畴的。哪些学科、那些训练课程是安排在这样的科系之下的。
通过查询我们会发现,社会科学的体系中通常包括人类学、经济学、政治学和社会学。而人们所熟悉法律学、教育学、商业学、社会服务、公共行政管理等科目则并不隶属于此类。大多数人一定会有这样疑问,为什么这些运用社会科学概念和方法发展出来的学科会被排除在外呢?诚然造成这样的原因有很多,最为常见的一种解释是因为它们的目的与关注点不相同。后面那些学科目的在于培养专业从业者,而前面那些学科目的在于培养学者或宏观社会管理者。
前面的这些学科更加重视并专注于追求人类社会的宏观性、系统性的知识和理论,当然这样的划分并不是泾渭分明的,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方面的问题不断交错和升级,目前全世界各个知名大学中,建立跨越科系的研究中心或机构的趋势越发明显,这些研究中心或机构一举打破了传统社会科系与专业科系间的壁垒,同时对多个领域的理论和方法进行研究。
譬如统计学、人口学、政策与决策制定、公共行政、人力资源学、人类生态学等等。每年这些机构产生研究报告数以千计,而且往往都结合了少则几种,多则十多种以上的专业,这样造成的后果就是阅读这样的报告时非常困难,需要读者具备不同专业的知识。
因为这些报告不光要求读者能够分辨出其中涵盖结果是属于那些专业,同时还要判断出这些结果是否成立。当然除了上述这些社会科学的核心学科以及专业学科之外,还有其他一些特殊性质的学科。
对于这些特殊性质的学科是否归属与社会科学类大家庭,社会科学家之间还存在着很大争议。这些特殊性质的学科包括:心理学、行为科学、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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