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和发明同属于专利,但两者的性质有较大的区别:一、实用新型和发明的主体不同;二、对发明和实用新型的要求不同;三、申请流程不同;四、专利特权保护的客体不同。
专利是个人享有的专利权,即国家依法在一定时期内授予专利权人或者其权利继受者独占使用其发明创造的权利。这项权利申请十分严格,但激励机制也同样诱人,根据专利法保护的客体不同,专利也可以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类型。其中发明与实用新型的定义是比较相似的,也是人们比较容易搞混的专利种类。今天我们就着重解释一下专利中的发明和实用新型有什么不同。
一、实用新型和发明的主体不同
实用新型只限于具有一定形状的产品,不能是一种方法,也不能是没有固定形状的产品;发明可以是运用自然规律或本质去创造解决具体问题的技术方案。可以在获得专利权时,还没有经过实践证明,直接用于工业生产。
二、对发明和实用新型的要求不同
专利法规定:发明要求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实用新型要求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发明的特点要突出,进步要显著,而实用新型只要求具备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就可以。
三、申请流程不同
发明的审查程序为提出申请→初步审查→公开→实质审查→授权或驳回;
实用新型的审查程序为提出申请→初步审查→授权或驳回。
四、专利特权保护的客体不同
发明既可以保护方法,又可以保护产品;而实用新型只能保护产品,并且只能保护有形状和或构造的产品。
如果没有仔细了解过实用新型和发明的区别,就会出现搞混的尴尬情况。从以上四点可以看出,发明和实用新型虽然看起来相似,但区别也是比较好找的,今天的发明与实用新型不同之处就为大家分享到这里了,感谢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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