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研究是指为了获得关于现象和可观察事实的基本原理的新知识(揭示客观事物的本质、运动规律,获得新发现、新学说)进行的实验性或理论性研究。
基础研究属于科学研究范畴。从研究目的看,基础研究不以任何专门或特定的应用或使用为目的,它只是通过试验分析或理论性研究对事物的特性、结构和各种关系进行分析,加深对客观事物的认识,解释现象的本质,揭示物质运动的规律或提出和验证各种设想、理论和定律。从研究结果看,基础研究的结果具有一般的或普遍的正确性,通常表现为一般的原则、理论和规律,其成果以科学论文和科学著作为主要形式。
一、基础研究的特点:
1、以认识现象、发现和开拓新的知识领域为目的,即通过实验分析或理论性研究对事物的物性、结构和各种关系进行分析,加深对客观事物的认识,解释现象的本质,揭示物质运动的规律,或者提出和验证各种设想、理论或定律。
2、没有任何特定的应用或使用目的,在进行研究时对其成果看不出、说不清有什么用处,或虽肯定会有用途但并不确知达到应用目的的技术途径和方法。
3、一般由科学家承担,他们在确定研究专题以及安排工作上有很大程度的自由。
4、研究结果通常具有一般的或普遍的正确性,成果常表现为一般的原则、理论或规律并以论文的形式在科学期刊上发表或学术会议上交流。
因此,当研究的目的是为了在最广泛的意义上对现象的更充分的认识,和(或)当其目的是为了发现新的科学研究领域,而不考虑其直接的应用时,即视为基础研究。
基础研究又可分为纯基础研究和定向基础研究。
二、纯基础研究与定向基础研究的区别如下:
1、纯基础研究是为了推进知识的发展,不考虑长期的经济利益或社会效益,也不致力于应用其成果于实际问题或把成果转移到负责应用的部门。
2、定向基础研究的目的是期望能产生广泛的知识基础,为已看出或预料的当前、未来或可能发生的问题的解决提供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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